原长乐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松涉受贿1600余万简历
发布时间:2021-01-22 02:18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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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日,记者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了解到,日前,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交办,宁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中共福建省长乐市委原副书记、长乐市人民政府原市长王松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。
宁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:2003年至2016年,被告人王松在担任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副主任、主任和长乐市代市长、市长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在承接拆除旧建筑工程、征地交地、变更土地用途、租地回收、政府补助款发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先后非法收受单位及个人所送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10.2681万元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王松(资料图)
王松简历
1984.09~1988.07厦门大学政法学院政治学专业学生;
1988.07~1993.02武警福州指挥学校政法教研室教员;
1993.02~1996.03福州市委政法委科员;
1996.03~1996.09福州市委政法委案件督办协调处副处长;
1996.09~1998.01福州市鼓楼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;
1998.01~2002.05福州市鼓楼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温泉公园管理处主任;
2002.05~2010.03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党组成员、副主任;
2010.03~2013.09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党组副书记、主任;
2013.09~2014.01长乐市委副书记、市政府党组书记、代市长;
2014.01 长乐市委副书记、市政府党组书记、市长
2016.05 涉嫌严重违纪,接受调查